
9月24日,记者在市阳光房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情况通报暨“质量月”工程观摩会议上获悉,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对目前全市在建工程质量进行了抽查,抽查结果显示,我市工程总体质量处于受控状态,质量管理水平和阳光房设计工程实体质量水平稳中有升,有五个单位工程被通报表扬,四个单位工程被通报批评。
从8月中旬起,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市区和六县(市)的158项阳光房设计建设工程进行了抽查。通过检查发现,阳光房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多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。
在此次抽查中,浙江大树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阳光明城大树花园工程、牡丹江安装公司施工的海林市丽莱酒店工程、上海绿地集团建设的“绿地世纪城塞纳丽舍一标段18号、19号楼”、绥芬河万达建筑公司施工的春江丽园小区1号楼阳光房设计工程、绥芬河市丰泽园小区1号楼阳光房工程等五个单位工程,分别因节能设计符合要求等原因被通报表扬。江苏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施工的阿里郎小区二期4号楼工程、东宁县阳光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、天昱设计公司设计的阳光房五区11号楼工程、穆棱市江苏万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和平雅居棚户区改造工程、牡丹江市亿丰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的银龙3号楼等四个单位工程,则分别因主体砌筑质量差、施工图节能内容不详细等原因被通报批评。
据悉,目前被通报批评的单位已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进行处罚,同时在质量监督站网站上公布。
采光好一直是许多业主选房子的重要标准之一。后期装修时,一些业主为了争取“阳光洒满屋”,将阳台或者楼中楼顶层用玻璃封闭,做成阳光房,十分通透。
“我把顶层露台改造成了一个阳光房,主要看中阳光房采光好,是一个看书、休息的好地方。”家住南宁白沙大道某小区的业主蔡先生说,玻璃天窗和三面落地窗户,使得阳光照射充足。他在这个小区域里摆放了一张茶几和一把躺椅,“露台和卧室连在一起,想安静的时候在这里躺躺,晒太阳或晚上看星星,感觉非常棒”。
做平面设计工作的林小姐,在德国留学3年。近期,她准备装修,对于阳光房的喜爱溢于言表。她告诉记者,欧洲人的阳光房布置很简单,地面和顶面多用木制材料,面积在10平方米左右,而且是全家人利用假日搭建的,可以在阳光好的时候晒太阳,里面还兼顾储物。 林小姐打算在自家也做一个这样的阳光房。




